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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盾
時(shí)間:2023-03-09 11:22:11來(lái)源:縣地方志編撰中心
张 盾
张盾(1924-1950),原名张儒珍,束鹿县人。1940年,调宁晋工作,历任县委宣传干事、五区宣传委员、县委秘书、城厢区委书记。
民国29年(1940),张盾奉调到宁晋工作。他宣传抗日救亡的道理,发动广大群众投入抗日斗争。民国31年(1942),“五一扫荡”中,受区委委派,到五区恢复被敌人破坏的交通站。在极其艰苦的环境下,使交通站完成了掩护区县抗日人员,向抗日部队提供敌伪情报的各项任务。张盾在任五区区委委员的时候,负责侦察敌情、除奸反特工作。民国33年(1944)冬,侦知伪村长韩老卫由县城回村,张盾带几名区干部执行任务。张盾和马家庄抗日村干部制订抓捕计划,将其抓获,押赴抗日政府,后即枪决。
张盾在五区开展减租减息、土地回赎和反黑瞒地斗争运动时,在贾家口办贫雇农积极分子训练班。为使贫雇农获得实际斗争经验,他结合学习,让学员参加和地主面对面斗争。训练班结束,五区的斗争运动,迅速开展起来。
民国34年(1945),张盾任县委秘书,协助县委书记张树楠,调查各地情况,起草县委文件。领导安排的工作,他都想方设法努力完成。民国35年(1946),张盾任城厢区委书记,他发展新党员,建立基层支部,使城厢区党政组织更加巩固。民国36年(1947),三查三整运动中,张盾回避,改任三区秘书。
民国38年(1949),党中央决定,从老区抽调干部,随军南下,接管新解放区。张盾随冀中十一地委南下。1950年3月,任云南省通海县委书记。7月,四名化装匪徒谎称找张盾联系工作,闯入电话室,对他当胸连发两抢,当即倒地,以身殉职。
摘编:赵立志
李丽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