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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縣創(chuàng)建“無證明城市”助推經(jīng)濟(jì)社會高質(zhì)量發(fā)展
時間:2020-05-07 17:42:01來源:
我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,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种无谓证明,大力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,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,实现“无证明城市”创建目标,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工作目标:一是2020年9月15日前,各级政府及其部门(含所属事业单位,以下统称行政机关)实施的行政审批和主要公共服务事项实现“无证明”。二是2020年9月30日前,供水、供电、燃气、热力、有线电视、银行、保险、学校、医院等公共服务单位的办事项目实现“无证明”。三是2020年12月31日前,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予以取消,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,实现清单之外无证明,建成“无证明城市”。
工作原则:一是坚持法无规定、一律取消。坚持实施“六个一律”的原则,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律取消;凡是能够通过个人现有的证照能够予以证明的一律取消;凡是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;凡是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代替的一律取消;凡是能够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;凡是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一律取消。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办事的证明事项,最大限度精简各种证明材料,形成证明事项清单。二是坚持法有规定、无需提交。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,以群众和企业不用提交证明材料为导向,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通过云数据共享、部门协助、当事人承诺等方式,实现办事过程无需提交证明材料。